2023.11.24
「拆散一對怨偶,成就兩對佳偶」,本所韓世祺資深合夥律師於《當代法律》雜誌解析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
對於背叛婚姻的一方,在當前社會通常會吸引較多的撻伐,在現行法律上,遭背叛的配偶理論上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的規定,以拒絕離婚作為報復武器,即使實際上婚姻已經名存實亡。憲法法庭就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「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」,認為有牴觸憲法第22條「保障婚姻自由」之規定, 而做出了判決。
對此,本所韓世祺資深合夥律師以專業的實務經驗,於《當代法律》月刊第19期分享對於該判決的看法、可能的影響,以及對於未來修法的展望。
文章連結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231122000708-260301
▎律師簡介 |
● 韓世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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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背叛婚姻的一方,在當前社會通常會吸引較多的撻伐,在現行法律上,遭背叛的配偶理論上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的規定,以拒絕離婚作為報復武器,即使實際上婚姻已經名存實亡。憲法法庭就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「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」,認為有牴觸憲法第22條「保障婚姻自由」之規定, 而做出了判決。
對此,本所韓世祺資深合夥律師以專業的實務經驗,於《當代法律》月刊第19期分享對於該判決的看法、可能的影響,以及對於未來修法的展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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