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04.11
結婚不須登記,也能成為夫妻?本所李育錚合夥律師於《Money錢》雜誌發表婚姻制度之法律疑慮
台灣自97年起修正有效婚姻制度,按《民法》第982條之規定,婚姻須以登記作為要件,以實現對外公示性,相反的,在「事實上夫妻」之制度下則不須以結婚登記為必要,是為社會上有許多人之選擇。
對此,本所李育錚合夥律師於《Money錢》月刊2024年3月號分享「事實上夫妻」於法院實務上見解及相關法律上權利。
文章連結
https://money.cmoney.tw/article/29516
▎律師簡介 |
● 李育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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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自97年起修正有效婚姻制度,按《民法》第982條之規定,婚姻須以登記作為要件,以實現對外公示性,相反的,在「事實上夫妻」之制度下則不須以結婚登記為必要,是為社會上有許多人之選擇。
對此,本所李育錚合夥律師於《Money錢》月刊2024年3月號分享「事實上夫妻」於法院實務上見解及相關法律上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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